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执法人手不足 限制外国人在澳购房难执行

澳洲联邦议会一委员会获知,执法人员在审查外国购房者有无违反相关购房规定时,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购房者的诚实。

澳洲联邦政府今年3月宣布,由众议院经济委员会来核查外国人在澳洲民宅房产方面的投资规模,以及相关法律的执法力度。

澳洲对非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购房者有着严格的限制。这一群体只能购买新建房产。临时居民虽可以购买现有住房,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居住在所购买的房子里,并必须在离开澳洲时出售住房。

在上周五举行的听证会上,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部官员承认,虽然澳洲有上述的法律限制,但是由于执法人员不足,难以对每年数以千计的交易逐个进行审核。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主席Brian Wilson告诉该委员会说,他们只有8名负责民居审查的官员,因此他们主要是依靠买主的申报。另外,各州负责土地业权的官员一般也不会核查买主的居民身份。他说,唯一一个需要在土地业权证书上确认购房者是本国居民还是外国投资者的,只有昆州。

Wilson指出,由于投资审查委员会没有足够的人力来审查,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购买本不允许他们购买的房产。

财政部的官员John Hill在听证会上说,如发现有人违反购房规定,一般只会限时让他们卖掉违规房产。如果他们是临时居民,就会要求他们搬到他们所购买的房屋居住。如果在限定的时间里未执行上述要求违者就会被处以罚款,个人最高罚款为8.5万澳元,公司的罚款会高出数倍。

很多澳洲人认为,外国投资者购买了大量房产,致使本国公民买不起房子。但Wilson说,事实上外国投资者购房的比例并不高。他举例说,曾有人打电话称自己女儿因为中国买家的成功竞争,没能买到她喜欢的房子。但他们调查后发现,此房产买家虽是华人背景,却是享有购房权利的澳洲公民。他提醒说,澳洲十分之一的公民或永久居民至少有一方父母是亚裔,而这些人同样有权利在澳洲购买房产。

Wilson表示:“信息就是一切……但信息可不是不花钱就能获得的东西。”目前FIRB有8名员工负责处理外国人在澳洲民宅市场的投资。要想更加确定外国人在澳洲房市中的持有比例,FIRB须雇佣约80名全职员工。Wilson向政府发问,他们是否认为这样的开支是值得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