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澳大利亚移民实用手册:“永居”和“国籍”有区别

据2014年3月26日中国新闻网报道,对于移民资格,人们可能更频繁地听到有关“绿卡”和“永居”这两个词,但刚刚接触的人总是分不清这两者和“国籍”的关系,总以为拿到了绿卡就成了该国的公民,但其实并非如此。

“绿卡”一词的来源,是由于美国给永久居留者发放的证件是绿色的,故中国人习惯将所有国外的居留权称为“绿卡”。但永久居民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能申请该国的公民资格,即获得该国的国籍。也就是说,拿到“绿卡”就相当于拿到“永居身份”,那么“永居身份”和“国籍”之间有何差别待遇呢?本期就以澳大利亚为例,来做个详细介绍。
  
“绿卡”=“永居身份”
  
投资移民申请成功后,申请者拿到的身份在各个国家是不同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一步到位取得绿卡,不管申请者今后的投资行为如何,比如加拿大投资移民和新加坡投资移民。另一种是有条件的绿卡,如美国,最初申请到的是有条件的绿卡,2年后,若申请者满足移民局的相关要求则可以申请把绿卡的条件去除。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是一位诚实的投资人,其投资的项目运营状况良好,就可以合法地将绿卡的条件去除。
  
一旦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获得了通过,完成规定的投资,只要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该移民国都会发放移民签证,申请人全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移民国登陆获得绿卡,如果不按规定时间登陆,将被视为放弃移民。
  
据介绍,永久居留的英文是Permanent Residence,所以通常也称为PR。永久居留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让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可以在该国永远居住下去,并在许多方面与该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
  
澳大利亚的永久居留权实际是用一张永久居留签证贴在原居住国护照上来体现的。永久居留签证除了可以让你永远居住在澳大利亚,并可以在5年时间内自由地、无限次地往返于澳大利亚。同时,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持有者可以自由地到新西兰定居,享有新西兰绿卡的所有权利。从福利政策的角度来说,新的永久居留签证持有者在最初2年内不得申请失业救济、紧急综合救济和学生津贴,其他福利都一样,如免费中小学教育、学生贷款、免费医疗等。在持有绿卡2年后,就可以享受所有福利。
  
永久居民与公民权利有不同
  
澳大利亚永久居民与公民享受权利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选举权;二是被选举权;三是参军;四是被选为陪审团成员;五是从事政府的某些特殊工作(如情报人员)。这五项权利或义务,永久居民没有,公民才有。
  
另外,绿卡一般只允许持有者5年内出入澳大利亚,期满后必须续签,条件是在过去5年内必须在澳大利亚住满2年。而一旦拿到澳大利亚国籍,不管是否住在澳大利亚,都将终生保持澳洲公民身份,并受澳大利亚海外领馆保护。绿卡持有者如在澳大利亚被判刑12个月以上,将被取消绿卡,而澳大利亚国籍是不能被取消的;如果父母双方有一方是澳大利亚绿卡持有者,如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那么孩子生下来就是澳大利亚公民;如孩子在中国出生,那么孩子是中国公民,当然可以以后申请澳大利亚绿卡。如果父母双方有一方是澳大利亚公民,不管孩子在那儿出生(如中国),孩子生下来就是澳大利亚公民。
  
澳大利亚对新移民的居住要求较宽松,一个家庭只须一人住满所须居住要求即可全家获签证延期。所以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签证后可先到澳大利亚作第一次入境,其后可按个人需要前往其它国家发展,5年内随时赴澳定居即可。
  
获绿卡不丢失中国国籍
  
获得澳大利亚“绿卡”并不因此自然获得澳大利亚国籍,也并不因此就丢失中国国籍,而是继续持有中国护照,保持中国国籍。依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这些人被称为华侨。一旦永久居民成为澳大利亚的公民后,则被称为澳大利亚华人。
  
根据澳大利亚宪法,澳大利亚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这表明,其他国家的公民申请加入澳大利亚国籍时,只要原籍国法律容许,他(她)仍可以保留原国籍。反之,当澳大利亚公民申请加入其他国籍时,他(她)亦可以保留澳大利亚国籍。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该国权利的同时,还有责任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
  
拿到澳大利亚绿卡后,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澳大利亚国籍。值得注意的是,入籍要求每个人单独申请,不可以一家人一起申请。如太太住满2年了,太太可以申请,先生如没住满,就不可申请。最重要的居住条件是,在申请前5年内,在澳大利亚住满2年;并且在申请前24个月,在澳大利亚住满12个月。不过新入籍法规定,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澳大利亚住满2年,但能证明在海外居住期间给澳大利亚做了贡献,可以算在澳大利亚居住。例如申请人在澳大利亚的公司出口较多的产品到中国,申请人需要在中国开发市场,那么申请人虽在中国居住,但仍可以按时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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