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残暴殴死中国留学生抢劫21元 堪培拉男子被判20年监禁

据2013年12月09日中国新闻网报道,周一(9日)在首府地区高等法院内,一名在堪培拉Northbourne Avenue上用“残忍、凶狠、无缘无故和懦夫般的手段”殴死一名中国留学生的男子被判处入狱20年。

2011年8月某天凌晨4点,22岁的施密特(Taylor Schmidt)和同伙在街上遇到了受害人赵亮(Liang Zhao,音译)。当时,刚从墨尔本抵达堪培拉Jolimont Centre的赵亮打算步行回家。他一直沿着Northbourne Avenue朝Gungahlin地区方向行走,已经约好了和前来接他的母亲在半路上会面。但谁也没想到,赵亮先遇到了施密特和另一名不满18岁的同伙(已被判处17年的有期徒刑),之后被残忍殴打身亡。

当晚,施密特和那名同伙手持大刀和棒球棍,早就计划好了要进行抢劫。他们在碰到赵亮后,一下子将他打晕在地,并把他从人行道拖走。两人抢走了赵亮的手机和他身上仅有的21元现金。

施密特用棒球棍击打了赵亮的头部,导致他痛苦大叫,但却又威胁不准他喊叫,然后又用砍刀砍向了他的手腕。接着,两人凶残地抡起棒球棍,活活将赵亮打死。他头部的伤势惨不忍睹,脑浆都暴露出来。

9日,施密特被首府地区高等法院判处20年零6个月的刑期,其中14年不得申请假释。法官Richard Refshauge裁定,施密特仅殴打赵亮一次,不过这是对受害者发出的第一次袭击,而且伤在头部。法官说:“施密特,这是由你带头犯下的残忍、恶意和无缘无故的一宗杀人案,它将纠缠你一生。”

在上个月的庭审中,施密特曾写了一张纸条向赵亮的家属道歉,并承认自己应该被判处较长的刑期。他说:“当我每次想起这件事,我就无法呼吸。很长时间以来,我都不想承认自己的所做所为。”他说,这件事情只能怪自己,他应该早点远离毒品。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