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犬伤人 狗主或十年禁止饲养 违者入狱或重罚

针对层出不穷的恶犬伤人问题,维州纳普辛政府(Napthine Government)将祭出更加严厉的新法律:若有恶犬对人和其他动物进行攻击,狗主人将最多被禁止饲养犬类十年。

那些违反这项禁令的人将面临监禁或巨额罚款。

“社区民众清楚而响亮地告诉我们,恶犬伤人事件和不负责任的狗主人都是不可容忍的。”维州农业厅长沃尔什(Peter Walsh)说,“但现在,那些因饲养伤人恶犬而获罪的人仍有可能继续养狗。”

“拟议的法律修订将反映社会大众的期望,那些没能管好自家动物的人一定得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恶犬攻击下幸存的维州男性移民泰特(Mr Tat)支持维州政府的新法律。今年四月,塔特在Carlton区遭到了一群狗的可怕攻击,攻击持续了15分钟,并被路人拍摄了下来。塔特写了一份声明并由儿子詹姆斯(James)翻译了出来:“我的情况是,我遭到了四条狗的同时攻击。他们的主人放任牠们在街上玩耍,而附近的一个公园里还有很多孩子在那儿玩。”

詹姆斯说,他的父亲支持州政府的建议,即加大对不负责任的狗主的处罚力度,并禁止危险的犬种出现在街头。

与此同时,《先驱太阳报》披露,在过去十年里,被狗严重咬伤的受害者的人数已经增加了一倍。但与此同时,遭到警方指控的狗主却大幅减少。

莫纳什大学伤害监测机构(Injury Surveillance Unit)的数据显示,在过去十年里,有将近5000人因为被狗咬至重伤而被送进维州最大的38家医院,还有1万6600人因为被狗咬伤的状况较轻而只在急诊部门接受了治疗。

每年因被狗咬伤而送医的人数已经从2002-2003年度的329人增加到了2011-2012年度的760人。儿童付出了尤为惨痛的代价,超过四分之一的犬类攻击事件受害者年龄在9岁或以下。0-5岁儿童面临的风险最大。

根据将于今年晚些时候提交给州议会的《家养动物法案》(Domestic Animals Act)修正案,如果有人养的狗对他人或动物进行了攻击,法院将有权禁止狗主人继续饲养或管理犬,最长十年。如果他们打破这一禁令,就将面临最长2年的监禁或3万4600元的罚款。

这是2011年8月发生4岁女孩Ayen Chol在她位于St Albans的家中被一条未经登记的斗牛犬袭击致死后维州政府针对恶犬伤人问题出台的最严厉法律。那起悲剧发生之后,维州政府便授权予警员和当地政府官员可对那些不受管教的危险犬立即实施安乐死。从那时起,恶犬的主人所受的处罚也大大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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