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

知法犯法 红灯亮后40秒 VicRoads雇员照闯不误

据2013年6月17日《Herald Sun》报道,爱飙车的维州公路局VicRoads雇员已经因为超速、闯红灯和非法停泊纳税人埋单购买的公交车,吃了近4.2万澳
元的罚单。

根据这篇报导,从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VicRoads的雇员已经收到了212分罚单,相当于平均每个月6张罚单。
《先驱太阳报》根据信息自由法(FOI)获得的详情显示,2名雇员因在Kew区Denmark St——VicRoads的总部办公室也在这条街上——违章泊车而收到了罚单,其中一人是超过了泊车时限,另一人则被逮到停于非泊车区。
还有2名雇员在红灯亮了逾40秒后,照样大落落地闯过十字路口;最恶劣的超速行为是超过限速34公里/时。
绝大多数的罚单(124份)是由于超速不足10公里/时,超红灯和违章停车则导致了分别35份和22份罚单。
VicRoads的首席执行官Gary Liddle称,所有的雇员都必须遵守安全驾驶规定,所有的罚款都须由违规者自己掏钱支付。那些二度违反交通规定的员工会接受道路安全教育。“VicRoads哪怕只收到一份违规罚单也是令人失望的,因为我们一直致力于在一切可能的时机提高民众的道路安全意识,并以身作则。”

但Liddle也指出,“包括闯红类在内的许多罚单都是开给隶属于交通安全服务部门(Transport Safety Services)的车辆。如果这些违规行为是因工作职责而引起的,罚单就会被撤销。这些工作职责包括拦截攻击型的道路使用者、应对突发事件、充当紧急车辆,或护送超大规模的机动车辆等。”
这位长官称,开给VicRoads雇员的罚单已经减少了。但道路安全倡导者Penny Martin称,VicRoads应当解雇那些超速、闯红灯的雇员。“如果他们无法在自己的组织内得到这样的消息(安全驾驶),那么必须(用另外的方式让他们)重新审视这一信息。”
交通事故委员会(Transport Accident Commission,TAC)将在网上公布雇员收到的罚单详情,以实现公务进一步透明化。2011年4月至今年1月份,TAC的雇员共收到了43份超速、擅闯红灯和违章停车的罚单,总额至少7116元。TAC的首席执行官地Janet Dore称,唯一令她感到欣慰的是,没有雇员收到第二份罚单。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