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

首次购房者新模式 买投资房先于自住房 您有没有考虑过?

据2012年11月30日《悉尼晨锋报》报道,澳洲房地产机构表示,目前在澳洲的首次购房者中出现一种新趋势,即先买投资房再购买自己居住房。

由于对悉尼房产的承负能力日渐增强,而远郊区相对低廉的房价与见涨的房租都致使首购房者愿意先购买投资房出租,然后再自己买房居住。这类投资者往往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愿意先在城市附近先租住一处物业,这样他们可以有经常移动的灵活性或者可以定期出国。另一类投资者则一边购买投资房,自己则先住在父母家中,这样他们可以存钱以便将来有足够的资金买自己想要的公寓或房产。

在悉尼西部及西北部有二十多家办公室的房地产公司(Starr Partners Real Estate)总裁德里斯科尔(Douglas Driscoll)表示,他们公司数月前已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关注这类首购房者,为他们提供谘询。

德里斯科尔表示他的一位年轻代理也是这类自己先买投资房的首购者,他说:“我们在脸书上锁定这种相对比较有钱,但不知道应该如何投资的首购者,为他们提供谘询。如果不认为这种生意会有市场,我们是不会这样做的。”

他还表示虽然初期这种交易在他们公司的代理生意中的份额不到1%,不算多, 但已有这种发展趋势。

他提到类似于St Marys、Parramatta以及Blacktown等地区由于房租比较便宜而比较受那些热衷于投资的首购房者们欢迎,那些首购者们还在靠近悉尼的Waterloo及Alexandria等区寻找投资机会。

Raine and Horne房地产公司总裁雷恩(Angus Raine,)表示,很多首购者认为先购买投资房可行,因为他们可以在5或6个离悉尼市区近的地区租住,但他们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在那里买房。

他说:“首购房者可以在任何地方投资房产,并可获得由此带来的税务优惠,加上供需问题,目前房租都在涨价,这样首购房者的利润就比较丰厚。”

Smartline房贷公司贷款经纪Miriam Castilla说,首购房者从购买投资房中所能借到的钱往往比从自住房中借到的更多,如果他们的收入增加,并可以支付另一个贷款,那他们仍然有能力以后再自己买房,并申请到价值1.5万的首购房业主补贴。她说:“根据澳洲法律,如果首购房者在5至6个月之间没有居住在他们购买的投资房,就仍可以在自己决定购买自住房时获得首购房补贴,这也是很多首购房者先购买投资房而不自己先住进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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