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

澳洲脖颈“诈弹”案元凶被判13.5年监禁


据2012年11月21日《悉尼晨锋报》报道,去年在悉尼将一枚假的炸弹套在一少女脖子上勒索钱财的男子,如今被判监禁13.5年,10年内不准保释。

去年8月3日,一名为皮特斯(Paul Douglas Peters)的男子携带铝制棒球棍和假的炸弹,闯入悉尼北岸莫斯曼(Mosman)区的普尔沃(Pulver)家,把炸弹系在了少女马德琳(Madeleine)的脖子上。警方花了10个小时,最终发现该装置是假的。几周后皮特斯在美国被捕并引渡回澳洲。

天空消息报导,周二(20日)在悉尼地方法庭,皮特斯被判监禁13.5年。

在听证会上,皮特斯表示他不记得将炸弹系在人脖子上,现在他认为此举“怪异而且很傻”。
法务心理医生说皮特斯在事发前几个月有“严重抑郁”,他把自己当成他当时正在写的小说中的一个角色。

但是公诉人坎宁(Margaret Cunneen)说皮特斯搞错了门牌号而误入普尔沃家,然后撒谎说他不记得了。她说皮特斯遭遇了经济损失,本来瞄准了普尔沃的邻居。公诉人描述他的行为是“城市恐怖主义”。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