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

真冤!消费者委员会指澳洲居民多交30亿澳元电费

据2012年10月24日《悉尼晨锋报》报道,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指出,澳洲电力行业管理不善,使得电力公司有空子可钻,多收电费,为此,澳洲用电者们多交了高达30亿澳元之巨的电费。

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主席西姆斯(Rod Sims)于24日在澳洲电力用户协会发言,措辞强硬地指出,澳洲近年来的电价飙升,其中纽省某些地方几年内电价翻了一番,其原因是把大量的钱花到了不必要的电线杆和电线上。而联邦政府对于这种支出控制不力,导致了负责电力行业管理的澳洲电力监管局,在处理过量的开支计划方面无能为力。

西姆斯说:“在过去的五年里,电价上涨的40%至50%是由于电网成本的升高。但是电网成本如此大幅度的升高是非必要的,这是由于澳洲电力监管局所依据的行业管理规范太弱。过于墨守成规的管理方式导致了消费者们多付了30亿澳元的账单。而新州和昆州所指定的高可靠性标准导致了巨额的支出,但其换来的收益并不大。”

他表示,关于电费涨价问题的讨论日渐变得令人沮丧和担忧,但是“在这个讨论过程中我们可能错过了有效地解决真正问题的时机。”

电费上涨,消费者多付电费的情况,以新州最为严重。新州的消费者们至少多付了20亿澳元的电费。这是因为,在新州电力公司被准许虚报了近20亿澳元的成本,这些公司声称他们需要缴纳很高的利息,但其实需要交的利息并没有那么高。

西姆斯指出电价的上涨造成了不良的后果,“澳洲电价上涨不但影响了澳洲企业的竞争性, 也影响了澳洲的整个经济。澳洲的电价不应该上涨这么高,虽然有些项目的涨价是合法的,但是有些项目的涨价原因是不必要和不合适的。”

西姆斯还驳斥了关于把澳洲电力监管局从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中分裂出去的建议。本月初新州、昆州和维州的能源厅长都警告道,澳洲电力监管局在管理电价方面失败了,它忽视了电力用户的利益,所以认为应该从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中分裂出去。

而西姆斯则认为如果将其分出去,它将无法有效执法,他说:“澳洲电力监管局已经非常独立了,该机构能够根据相关的电力和天然气法规而在自己的管理权限内做决定,它是一个中立的投资组合下的中央机构,由于是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一部份而拥有相当的实力和地位,该机构还受益于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技能和权益保护,所以它不应该独立出去, 如果独立出去,它将难以采取合适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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