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只能消费花钱不能享受福利 国际留学生子女读公校费用高被劝回国学

据2012年8月3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维州机会均等与人权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国际留学生们被告知如果他们付不起高昂的公立学校学费,只好送他们的孩子回国上学。

一个案例指,维州教育部门称一名墨尔本印度留学生因付不起其5岁孩子的义务教育学费,而不得不把孩子送回国上学。

在另一例中,一名五岁男孩的父母被告知孩子预科一年的上学费用为8千元。他们在发给委员会的邮件如是说:“学校管理人员建议我们为何不自己留下而把孩子送回国接受教育”。

一位加拿大受访者称他本来可以“马上”接受昆士兰大学的录取,但他因支付不起他孩子每年2万4千元的学费而放弃。另一封邮件中一名在美国完成物理博士学位的蒙古博士深感忧虑,因为他再也无法为他的孩子支付每年8千元的学费了。

学费已经跟交通优惠(transport concessions)以及医疗服务一起成为让国际留学生深感备受歧视的领域。他们每年需要支付7千到1万元学费送孩子上学,这些对于他们澳洲本地同学来说都是免费的。

所有澳洲司法管辖区都要求国际留学生为他们的孩子上公立学校而支付学费。博士留学生的孩子在大部分地区会得到豁免,但维州并不属于其中。而最近昆州也取消了一个相对慷慨的豁免计划。

在委员会调查的50多个受访者中四分之三有学龄孩童,并正为他们支付学费。委员会的报告指维州公立学校被要求通过对外国留学生家属收取学费实行“种族歧视”。尽管这种歧视一般不合法,但机会均等法(Equal Opportunity Act)却对其大开绿灯:“如果它有符合其他法律的必要” 。

“在这个案例中,这种歧视是(维州)教育和培训改革法(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form Act)2006所授权的”该报告指国际惯例要求小学教育应该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由政府强收的费用会约束人们享有受教育权。”

报告指,尚未有维州教育收费的清晰理由。已要求州政府废除教育和培训改革法相关条款,或允许学校在学费上有“适当的裁量权”。

委员会指该事件应上交到教育部长理事会,并且应告知现在或将来的国际留学生他们有对学费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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