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

分手费每周6000澳币还嫌不够 维州女子狮子开口讹前夫遭驳回

据2012年5月22日《Herald Sun》报道,一名维州女子被判每周从前夫处领取6000澳元生活费,其中500澳元用于发型打理和服装采购,1000澳元用于娱乐,但她仍不满足,要求分割房产产权,并让丈夫支付为儿子请保镖和厨师的费用。法院目前已经驳回了她的这些要求。

在法庭决定如何分割这对夫妇总值8000万澳元的房产前,这名女子每周将可从前夫处获得6000澳元的生活费---比她自己提出的标准少3000澳元。据家庭事务法庭了解,她丈夫拒绝这一系列的支付请求,因为他认为数额“很过分且不合理”。

这对夫妻于上世纪80年代末相遇,在分居前,他们结婚已有11个年头。二人现都已年过半百,在未分居前过着奢华的生活。妻子列出了她一周的各项开支:食物1200澳元,服饰1100澳元,做头发及化妆用品770澳元,家用设备1200澳元。她另外还单独要求200万澳元作为儿子的开支,其中44万为度假费用。该女子说道:“如今我的财务状况与分居前有着天壤之别,之前我对金钱的使用是无限制的。”

她的丈夫愿意每年为儿子支付100万澳元的生活费,但指出前妻自己的开销账单简直是天方夜谭。据法庭了解,在分手后,男方已经支付了女方1900万元的分手费。达维(Christine Dawe)法官指出,尽管这对夫妇生活奢侈,但妻子的要求显然太过了。不过,这名女子却表示,她已将数额降低到合理及必须的范围内。


男方向法院声称,婚姻财产及他生意上的利益并未给他带来固定收入,他每周的开销为3万3000澳元,包括儿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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