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

海外收入包括领遗产需申报 税务专员瞄准故意隐瞒纳税人

2012年3月22日澳联社报道,澳洲税务局ATO税务专员Michael D'Ascenzo表示,海外收入包括在外国投资的收入或领遗产的收入,都必须向澳洲税务局申报。

他在昨日一段声明中指出,有些纳税人故意试图隐瞒这些收入,也有些纳税人真正没有察觉海外收入及资产均要纳税。

他说,“身为澳洲居民,是以全球收入来征税。”

也就是说,所有来自外国的收入必须包括在报税表内。

澳洲税务局正采取一系列的策略以追查纳税人有没有申报,包括要求银行提供资料及核对海外税务局,澳洲交易报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及其他政府机关的数据。

税务专员指澳洲税务居民需要留意其税务责任。

任何人未有申报海外收入,最高可被罚款达避税税额的75%,但税务专员补充谓,如果坦白自动向澳洲税局全面披露,罚款可能减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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