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

三名持旅游签证中国男子涉运360万澳元赃款 判先坐牢再驱逐

三名持澳洲旅游签证的中国籍男子因运送疑似赃款的360万元现金,被判入狱,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这三名中国男子分别是42岁的姚孙航(So Hang Yiu,音译,下同),53岁的刘维华(Wai Hng Lau),以及不得不在狱中度过70岁生日的史福木(Fuk Moon Sze),他们三人在去年的一次警方联合行动中被捕。

墨尔本地方法院获悉,去年九月30日,姚在即将展开他三周内的第六次雪梨巴士之旅时,被警方拦下,当时他的背包里装着25万元的现钞。

检控官博卡斯女士(Lucia Bolkas)说,姚每次参加巴士之旅,都会趁机把钱交给雪梨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子,然后回到墨尔本,再次重复以上过程。博卡斯称,在姚被捕的同一日,警方在史的酒店房间里搜到了将近100万元的现款,再加上姚被捕前刚刚交给史的25万元。

博卡斯向库柏法官(Simon Cooper)指出,姚还于稍早时将一个手提箱交给了刘,而后者在一个城市巴士终点站就逮时,总共带着91.8万元的现款。

姚的本职是制作墓碑和棺材,史已退休,两人均承认犯有一项疏忽大意处理疑似赃款罪。从事空调安装的刘则承认犯下了处理疑似赃款罪。

姚的辩护律师卡希尔(Michael Cahill)说,有人向姚许以免费机票和酬金,请他来澳观光时“顺便带个包裹”给朋友。史的辩护人倪布斯(Bruce Nibbs)表示,史在看守所里经受了三次心脏搭桥手术,他为自己轻信了一个朋友,结果落得如此下场而羞愧、窘迫不已。“现在他只想回到香港,老死故乡。”

刘的辩护律师李希特(Robert Richter)说,刘像其余两人一样,也没有前科,他的主要任务就是收包裹,然后“把它交给另一个身上带着很多很多钱的人”。

库柏法官判决刘入狱198天,史坐牢176天,而鉴于他们此前已经被关押了好几个月,二人实际上只需坐2天牢就能出狱。

姚则由于涉案较深,被判监一年,再扣掉他此前在看守所度过的17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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