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7日星期五

澳大利亚政府将向同性恋者提供无法定婚姻障碍证明

据2012年1月27日澳广报道,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向有意到海外结婚的同性澳大利亚伴侣提供无法定婚姻障碍证明。

一些国家的法律要求办理异性或同性结婚手续者提供这种证明,以证明他们的年龄已过18岁,未婚,不存在任何其他妨碍他们结婚的因素。

此前澳大利亚政府仅向异性伴侣提供这种证明。但从2月1日起,澳大利亚政府将也为同性伴侣提供这种证明。

澳大利亚司法部长洛克森说,此举虽然并不标志着同性婚姻已得到澳大利亚的承认,但是它的确扫除了歧视同性婚姻这一障碍。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