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

【时事报道】澳工党决定对同性恋婚姻进行“良心投票”

据2011年12月3日澳广报道,澳大利亚执政党工党在悉尼全国大会上决定由联邦议员对同性恋婚姻一事进行“良心投票”。同时,工党大会还决定修改有关婚姻法律定义的党内政策纲领,以使这一定义也包括同性伴侣。

工党党魁、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向大会提出一项修正案,以允许联邦工党议员对同性恋婚姻一事进行“良心投票”,全国大会以208票支持对184票反对通过了这项提议。

吉拉德对党员代表说,“你们都清楚我对这一辩论的观点,我也知道在这里的很多人并不认同我对这一问题的观点。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在这里在互相尊重的气氛中对这一问题展开辩论。”

工党内部一些重量级党员强烈反对修改婚姻的法律定义。在党内颇具影响力的布鲁易抨击这一改动会令工党失去公众的支持。

工党元老福克纳赞成修改有关同性婚姻的工党政策与纲领。福克纳说,“对人权进行良心投票是不公正的。”福克纳认为,现在是时候摈弃上个世纪传下来的“局限和偏见”。

多达5000人在工党大会会址外的悉尼达令港口举行大规模游行,支持同性恋婚姻。游行者高喊口号,“不要良心投票,我们今天就要平等的权利。”

与此同时,另一群约400名示威者聚集在一起,要求保留婚姻为一男一女结合在一起的当前法律定义。警方不得不出动警力不让支持同性婚姻的示威者冲击支持异性婚姻的示威者。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