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

澳大利亚:操纵比赛最多获刑10年 类似也零容忍

据2011年11月19日新华社报道,面对不断滋生的操纵体育比赛行为,澳大利亚相关部门一致决定起草一部针对防范赌球的新法案,将对操纵体育比赛者处以最高10年监禁。

这部正在酝酿的新法案对于利用内部信息进行体育赌博者,将处以高达10年监禁的处罚,参与操纵比赛或者鼓励他人操纵比赛者,也将得到类似的处罚。

“之所以引入这部针对赌球的新法案,是要向任何想收受贿赂、操纵比赛的人发出一个明确信号:我们不会继续容忍这种行为,”澳大利亚体育部长马克·阿比布说,“我们想尽可能让试图操纵比赛者明白,一旦发生赌球则将会面临很重的牢狱之灾。我们决定长期实施这一法律,这对体育和体育迷来说都是好事。”

澳大利亚司法部长罗伯特·麦克莱伦对此表示欢迎。他说:“澳大利亚人热爱体育运动,想看运动员们公平参赛,从而免遭操纵比赛之苦。今天我们对犯罪分子明确表明,企图操纵比赛的行为不会得到容忍。”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