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

澳洲国民银行要求更改法例可直接驱逐租客

NAB seeks right to evict renters

2011年10月25日《悉尼晨锋报》报道,澳洲国民银行计划挑战一项要求租户需获发28日通知书才迁出的法例,因为业主无法清还房贷,银行需要收回物业。

墨尔本东北两个物业的业主无法清还房贷后,国民银行尝试把住客逐出收回物业不果,因此向维州高等法院控告维州法院执行官。

两个物业的业主在没有通知银行的情况下把物业出租,后来无法清还房贷,令澳洲国民银行需要收回物业。

澳洲国民银行现在希望绕过维州住宅出租法。

维州租户联盟发言人Toby Archer指这个行动对租户是恶梦,因为租户会在没有犯错的情况下被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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