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1年8月19日澳广报道,澳大利亚议会一个跨党派委员会对政府拟定的打击网路犯罪修正案提出检讨说,在扩大执法单位权限的同时,个人的隐私权必须得到平衡。
这个网路安全委员会的主席,工党参议员拜尔克女士星期四向参议院提出了一份对政府拟定的网路犯罪修正法案的检讨报告。
今年六月,澳大利亚总检察长麦克莱兰提出了这项修正案,以便澳大利亚能够加入《欧洲网路犯罪公约理事会》。
政府拟定的网路立法修正案规定,执法人员可以要求通讯公司保留通讯记录,在取得法院的授权状之后将这些记录作为证据。
该法还加强澳大利亚与外国网路犯罪调查机构的国际合作,并且将现有的联邦政府界定的电脑犯罪行为加以扩大。
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日本等40多个国家已经加入了《欧洲网路犯罪公约理事会》,这个公约是目前全世界针对网络犯罪的唯一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
拜尔克参议员说,该委员会全体一致对政府的修正案提出了13条建议。他说,委员会认为,政府提出的修正案令人担忧个人隐私受到侵犯,而且个人数据也会不正当的被外国使用。
拜尔克参议员指出,有不准确的媒体报道说,这项法案会为那些对网路使用者进行大规模监视的国家敞开大门,并且让中国可以监视在澳大利亚的异议人士。
拜尔克参议员说,委员会敦促总检察长收紧对澳大利亚当局提供证据给外国执法机构的限制,尤其限制为可能导致死刑的判决提供证据。不过她说,这只有在例外的情况才会发生。
绿党负责通讯事务的发言人路德兰姆参议员,欧洲反网路犯罪公约本来就有争议,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更有过之,而且可能侵犯了民间的自由。
澳大利亚总检察长麦克莱兰说,网路犯罪现在比贩毒跟有利可图,为了打击国际犯罪集团,必须有更多的国家加入一个国际性的公约。他说,他会对议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认真的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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