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澳籍华裔商人吴植辉在广州被控四罪 法院发还检察院调查补证

澳籍华裔商人吴植辉在广州被控挪用公款一案,已被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发还给检察院补充证据,他有可能在一个月获释,或者被进一步审理。

广州检察院的检察官在两周前中级法院审理吴植辉被控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职务侵佔和单位行贿四项罪名一案期间,未能让审理此案的三名法官信服其控罪证据充分。法院前天把桉退回给检察院作“进一步调查”。

按照中国的法律程序,这段时间将是一个月,但中国的律师声称,检察院有可能会收集更多证据后,重新把案件递交法院,吴植辉将面临进一步的法庭审理。

吴植辉的辩护律师团体似乎在广州中级法院本月初的三天审讯中表现出色,驳倒检察官,他们坚称吴植辉是他的易网通(E-China)与国营的岭南集团就广之旅(GZL)控股权纠纷的受害者。

吴植辉的妻子Niki Chow说,这些指控本身就是荒谬的,根本不应该发生,更不要说进一步调查。
她告诉《澳洲人报》:“我们的家庭为此遭到切断收入来源十来个月。”

另一名澳籍华裔女商人邹婉玲,也将于下周二开始在广州中院接受被控挪用公款的审理,也因是为商业纠纷而引起。

澳洲政府也为邹婉玲强烈游说中国当局,它相信在拘留审查邹婉玲过程中,没有按中国的法律程序办事。邹婉玲说,她并不害怕针对她的这些检控,并迫切希望能清澄她的名誉。

她说,指控她侵吞的三千万元人民币(428万澳元)公款,事实上只是支付还她个人给她创办和管理的华软软件学院贷款。她说,这所挂名在广州大学之下的私立学院,仍欠她八百万元人民币。

邹婉玲的家人则告诉《澳洲人报》,自2008年邹婉玲在首次被控行贿,遭判刑18个月后,他们对广州的司法系统没有多少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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