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星期三

骗巨款后结婚移民 华公务员在澳洗钱325万临制裁

据2011年7月20日《澳洲日报》报道,昆州布里斯本高等法院获悉,一名娶了澳洲妻子,生了澳洲儿子的中国藉男子在获得配偶担保移民来澳之时,竟从老家带来了数百万元的巨款打算洗白。

51岁的黎启祥(音译,Kai Cheung Li)因涉嫌在1999年12月至2000年8月期间在澳洗钱325万元,周二在布里斯本高等法院提堂。本案的庭审排期为未来60天。法院得知,被告在涉嫌犯案期间,从中国把巨款输往两家与时居澳洲的妻子有联系的公司。被告的妻子为丈夫做了移民担保,以便一家人可在布市团聚。被告来澳后,全家定居在布里斯本南区Calamvale。

检控官卡莫迪(Tim Carmody)称,被告用60万元买下了Calamvale的家,另外10万元则存作定期存款。“本案要解决的疑点就是,他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钱的?检方认为,这些资金很可能是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法所得。”

陪审团了解到,被告是中国的一名公务员,在老家设立了好几家以诈骗为目的的“皮包公司”,敛取了9300万元的不义之财。被告打着政府筹资刺激低收入者保障房建设的名义,骗得了大量资金。然而,这些钱非但没有用来造福贫户,当中的一部份还流向了被告控制的香港公司,然后又被兑换成澳元或美元并转移至澳洲。

卡莫迪检控官指出,被告涉嫌“将赃款藏在一台大型洗衣机内,还大大方方地把洗衣机显摆出来,根本无人想到其中会有问题……之后,被告用这些钱在澳洲安顿下来,买下一栋房子,又把一些钱存进了银行”。

在开庭陈词中,卡莫迪提醒陪审团,本案的案情起初可能显得比较复杂。“一旦你们搞清楚了,那就很简单了,但一开始可能比较复杂。”被告的多名生意伙伴将在本案中上庭作证。

被告否认犯有7项洗钱和2项销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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