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墨尔本市政厅警告垃圾桶置于屋外逾24小时将遭罚款


墨尔本一些市政厅官员告诫民众,非垃圾收集日时间将垃圾桶置于屋外超过24小时将遭罚,有些市政厅的居民甚至因此被罚220元。

Kingston市府在过去两年里开出了31张违规通知,其中26张或已撤销或等待法院的指控传票。莫纳什市政厅也已经给5个家庭送去了罚单,而内城区的Yarra市府则在过去12个月里开出了一张100元的罚单。

墨尔本市府一名发言人称,自去年7月份以来,市府已经接到了78份报告垃圾桶乱扔在街上的投诉信。“只有一名居民和一位商户即刻遵循当地法令(收回了垃圾桶),并且没有再犯。”

维州纳税人协会主席Jack Davis称,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大多数市府都明文规定不可将垃圾桶长期置于屋外。“有些人是因为出去度假,有些人则纯粹就是懒。”Davis称,住在套房中的居民是最易违反这一规定的群体。他呼吁市府严格执行这一法规。“垃圾桶长期置于屋外是个非常糟糕的行为,因为在垃圾被收走后,垃圾盖一般都不会盖上,因此会吸引来成群的苍蝇。居民应及时将垃圾桶拿回家。”

Yarra市长Alison Clarke称,碰到此类案件,他们一般是先发一张警告通知,如果违规者仍然不执行市府命令,那时市府才会开罚单。

在过去的一年里,一家商铺没有拿走放在街上的垃圾桶而被Yarra市政厅罚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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