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

澳洲税务局ATO 重视未申报的现金交易收入

据2011年2月25日澳联社报道,澳洲税务局ATO发出警告,那些没有申报现金交易收入的商户终会被绳之以法。

高级助理局长Chris Barlow说,ATO正在运用现金销售基准指数,识别那些没有为现金销售收入纳税的商户。现金销售基准指数反映了任何一类生意中的现金销售额与总销售额之间的比例关系。
“如果一个商户申报的现金销售与这些基准指数比例相差甚远,我们就会有疑问,并会考虑对这个商户进行审计。”

“我们公布这些基准指数的目的是帮助商户检查自己的营业情况是否与同行业中有类似销售水平的生意有不同。”

“如果发现运作情况与基准指数有出入,他们应该检查商业记录,确定在商业活动报表上申报给我们的内容是否都正确无误。”

“如果他们发现错误或有未申报的销售,可以与我们联络,作出修改。这称为自愿披露。”

“如果你在我们开始审计之前自愿披露这些错误,我们可以减轻甚至免除你可能面临的惩罚。”

ATO通过对比来自银行和商业活动报表中的数据,发展完成了销售基准指数。银行提供的数据是信用卡和借记卡销售的交易数量和金额。

Barlow先生表示,ATO目前已经为15种经常有现金销售的生意设立了基准指数。这些生意包括:餐馆和食品外卖店、美发美容店、服装零售店、杂货店、五金和建材供应店。

详细瞭解基准指数的中文资讯以及ATO如何处理逃避为现金销售纳税的商户,请访问ato.gov.au/otherlanguages网站或在办公时间致电ATO,电话13 28 66。

如果你不能用英语沟通,但希望有人帮助你致电,可联络翻译及传译服务(TIS),电话
13 14 50。

Barlow先生说,现金交易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商户必须对每笔销售都作记录,例如写下来或使用收银机记录。法律规定每家商户必须保留所有销售和其他商业交易记录五年。

正确无误地保留所有交易记录,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带来了方便。

ATO网站公布已设立基准指数的小生意:

美容服务、服装零售、咖啡馆、花店、水果蔬菜零售、燃油零售(包括加油站)、苗圃花园、日用杂货、美发、五金和建材供应、肉类零售(包括肉店)、书报店、酒馆酒吧、餐馆和食品外卖服务。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