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
访维州中国旅客十年升逾三倍台湾日本游客劲减一半
据2010年3月14日星岛联网报道,前往维州的中国旅客在过去十年暴增超过三倍,而新西兰和英国旅客的人数也录得显著增幅。
据澳洲旅游研究处的调查显示,在2009年,来自这三个国家的旅客激增,未有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山林大火和猪流感影响。
去年到访维州的中国旅客达163,000人,比十年前的38,600人上升了322%。而越过塔斯曼海前来维州的新西兰旅客也达到230,700人,比 1999年上升了63%;英国旅客则达201,300人。来自马来西亚的旅客亦比1999年增加97%,达73,000人。
至于过去十年跌幅最大的旅客来源国为日本,减少了50%;而台湾地区旅客人数亦下跌45%。
维州旅游厅长何鼎(Tim Holding)表示,虽然经济及环境存在不利因素,但维州仍能保持旅游业巿场发展。他说亚洲地区前往维州的航班增加,以及维州旅游局的国际巿场推广活动,都是旅游业成功的因素。
何鼎说:“在过去十八个月,维州新增了五家国际航空公司前往墨尔本机场的航线,让更多国际旅客能前来维州。”
维州是2009年吸引最多外国旅客到访的州,占全澳的三成。该调查还显示,维州旅游业表现比其他州出色,过夜旅客人数上升了3.5%,而全国平均只增加0.2%。
悉尼林家灭门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警方已锁定凶嫌
今天的悉尼《周日电讯报》头版头条刊出悉尼林家灭门案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消息,称新州警方已经锁定这起骇人听闻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
自从去年7月18日发生该起震惊全澳的悉尼林家灭门案至今已过去八个月,警方终于声称案件侦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据报道,案发前林家总资产已达$400万澳元,包括价值 $130万澳元的Epping书报店和一系列房产,不过警方相信这并非这起谋杀案的唯一动机。
警方曾在去年约谈过目前锁定的这名男性凶嫌,近日又两度约谈此人。
《周日电讯报》披露,警方一直围绕林家关系网展开调查,并聚焦在林家一宗单独的家庭法律诉讼案上。该报表示警方锁定的主要凶嫌是与林家相识和有关联的人。警方已排除该案与书报店对面押款车被劫有关的可能性。
A breakthrough in the case has been made with a person connected to the family identified as a prime suspect,
However, police believe money was not the sole motive for the murders and have been investigating a web of relationships surrounding the Lin family.
Their scrutiny has also focused on a separate family legal battle, the details of which cannot be revealed.
7名中国公民在喀麦隆海域遭绑架
澳知识产权局称苹果并不拥有“i”字母商标权
Apple has been told that it no longer has a monopoly on the letter ''i'' as a prefix for its products.
据2010年3月12日《悉尼晨锋报》报道,澳洲知识产权局近日作出裁定,称苹果公司并不拥有英文字母“i”的商标所有权,其他公司在不致造成消费者混淆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在商标中使用该字母。
本案起因于澳一家小型企业Wholesale Central试图使用“DOPi”(iPod字母顺序颠倒)作为商标名,用于其出品的优盘、笔记本电脑包等产品。苹果公司称DOPi与iPod极为相似,可能造成混淆,因此提出异议,触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于一月份组成特别委员会对此进行听证。
苹果公司的代表称字母“i”可能使消费者将Wholesale Central公司的产品与苹果公司联系起来,称一个有着正常智商和记忆力的人都会疑问这些商品是否来自苹果。但是听证官Michael Kirov表示,苹果没有完全证明一个普通人是否会怀疑或疑问DOPi是否由苹果公司生产。
Michael Kirov说:“苹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事实上两者间产生混淆,这对其十分不利。”他还表示这两家公司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并且对于商标来说出现英文字母"i"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还表示:“我不认为在任何商品中使用该商标会使多数的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被欺诈。”
苹果曾多次利用法律手段,将其它涉嫌侵犯其商标权或公司标识的机构或个人告上法庭。最近该公司还向超市公司Woolworths提起诉讼,认为Woolworths的青苹果logo与该公司的商标过于相像。
去年12月,一家名为Macpro Computers的公司称,苹果试图要求澳知识产权局阻止该公司使用Macpro名称。Macpro Computers公司执行董事彼得·麦克雷(Peter McRae)表示,该公司早在26年前就向企业提供Macpro品牌电脑和技术支持,这比苹果推出Mac Pro电脑早得多。当时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驳回了苹果的请求,但苹果又将此案上诉到联邦法院。法院将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