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3日星期六

维州房产交易中低报价广告将被禁止


据2010年11月12日《Herald Sun》报道,维州政府正试图规范房产交易中普遍采用的低报价广告。

维州房地产代理将被禁止使用“多少多少元以上”的广告,以杜绝开低价吸引买主。例如禁止使用“50万元以上”的广告而代之使用“预期的销售价格范围为50万~55万元”的广告。

以往在这些低报价广告词的吸引下,许多购房者被诱惑前往看那些实际上买不起的房子,有些人甚至花了钱去做房屋检查,最后因价格太高而根本买不起。

近年来,维州每年有数百起有关“标价太低”的投诉,不过被起诉的地产代理屈指可数,因此维州政府主管机构消费者事务署也倍受攻击,但问题并不仅限于维州。

悉尼《每日电讯报》今年7月曾作过有关调查。调查显示,新州有更多的房地产代理也用“标价太低”以吸引买家竞投。调查也发现近一半的买家得到的物业参考价格低于保留价超过10万元以上。几乎90%的买家表示,他们得到的估计价格比房子的成交价最少便宜5万元以上。

《悉尼晨锋报》也报道,因“标价太低”而向新州公平交易署投诉的个案今年早些时候急剧上升,但没有一个地产代理被起诉。

据信,新州政府准备向新州议会提出新的立法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新法将在明年1月生效应,届时新州将与联邦法律保持一致。

维州消费者事务署署长罗宾逊(Tony Robinson)说,如果维州工党政府重新当选,将订新法律,新法律会使物业的价格和价值更一致。

“买房是维州家庭的最重要的投资”罗宾逊说。“通过加强我们现有的房地产价格的法律,禁止误导性广告,我们就会在地产行业中创造更多的信心。”

地产代理仍然能够标出一定的物业价格范围,而且该价格范围应该是基于该地区最近的地产销售情况的。不过买房者知道,许多代理商所标的价格范围与实际销售价格很少有相关性。

《Herald Sun》去年的调查发现,在74个已卖的抽样调查物业中只有两个的价格在地产代理所标的价格范围之内。

维州房地产协会主席格雷宾(John Grabyn)说,这项禁令将使消费者更容易比较楼盘,并帮助缓解混乱。

“禁止‘多少多少元以上’的广告不会限定物业最终成交的销售价格,销售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禁令只是使消费者更简单明了,使房地产广告更一致性,” 格雷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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