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澳洲出台“扫黄”新规 入境者须申报非法色情资料

澳洲海关要求所有旅客入境时,必须向海关人员披露所携带的非法色情物品,此举遭抨击“完全令人不解”且侵犯个人隐私。

联邦司法部长奥康纳(Brendan O'Connor)表示,携带违法物品入境时必须申报,刻意淡化最近要求事先披露任何色情物品的规定。

但他表示,不确定自己是否拥有非法色情物品的任何人,为防万一应当事先披露。这项增修规定被列在旅客入境澳洲时填写的入境卡上。

澳洲性党(Australian Sex Party)领袖佩滕(Fiona Patten)表示,这项措施形同侵犯隐私权,她也警告指出,许多旅客甚至是澳洲人,根本不知道什么色情物品是非法的。

她谈到入境卡时说:“那些规定仍完全令人不解。”她又说:“不得进口到我国的东西,持有它不必然是违法行为。”

佩滕说,虽然澳洲人关切儿童色情问题理所当然,但不应为防万一而要求旅客申报所有色情物品。

她说:“这是侵犯个人隐私。”

根据规定,若向海关人员作虚假陈述,最高可罚款1万1000澳元,而携带令人反感物品入境,例如儿童色情物品,最高可罚款27万5000澳元和判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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