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星期日
墨尔本妇人下毒杀害两亲子判囚廿七年
一名维州妇人因为蓄意谋杀自己的两个儿子,于9月1日被维州法院处判处27年监禁,至少需服刑18年后方可具备假释的权利。
这位名叫菲切特(Donna Fitchett)的女子在2005年9月,借助药物等手段,先后致使自己的两个11岁的儿子窒息死亡。现年51岁的菲切特在今年5月份的二审中再次被判处有罪。一审中,她成功利用法律的漏洞,为自己赢得了上诉的机会。
菲切特在二审中承认自己杀人,但是为自己辩护称是由于精神出现问题。耗时4个小时,法官依据证据再次对菲切特定罪,因为她在行凶时清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但是却未予以制止。
被告于2005年9月在Balwyn North家中下毒并杀害11岁儿子汤马斯及9岁儿子马太,她自称这是“最伟大的母爱”。
她没有否认谋杀两子,却声称无罪,原因是精神受损。她在2008年第一次被判谋杀两子罪成,被判囚24年,服刑18年后才能申请假释。她提出上诉后,本案在今年五月重审,她承认毒害两子,然后勒死一人,闷死另一人,重审的陪审团再判她罪成。
主控官在较早前的审讯中,要求法官两项谋杀罪均判被告终身监禁。他说原先的判刑“明显不足”,在被告获准重审时,检控署已提出上诉。按重审的判刑结果,被告必须服刑18年后才有资格申请假释。
法官Elizabeth Curtain在庭上称,按被告所写的一封信,本案是有预谋的。被告把计划写下,然后实行。由于下毒份量不足,被告因而把汤马斯勒死,把马太闷死。法官说她明知故犯,明知道罪行严重,还要解释开脱。法官指她犯了两宗令人发指的冷血谋杀案。法官称被告使前夫David Fitchett及其家人受无法忍受的痛苦,彻底改变了他一生。
在宣判聆讯近一小时过程中,被告低头不语,发鬓低垂,不时擦眼泪。当被带离犯人席时,她前夫一直盯着她。被告前夫在庭外称,要忍受审讯两次,简直是恶梦。他感谢控方锲而不舍的精神,并称很怀念两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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