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留澳女生裸体坠楼案宣判 律师称受害人反应失当


年轻漂亮的中国留学生受害者正值花样年华却遭此灭顶之灾

2010年7月16日,轰动澳洲的悉尼女留学生裸体坠楼案将在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进行宣判。法庭判处28岁的被告入狱28年,至少21年不得假释。

该案受害者为3名中国女留学生和1名韩国男留学生。案情离奇,令人匪夷所思,背后折射的是留学生该如何保障自身安全的思考,发人深省。

凶犯是一名流浪者,案发当天下午服用了毒品,然后在受害人所居住的小区附近闲逛,并尾随一名25岁的中国女留学生进入小区保安门后又进入电梯。然后,凶犯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指着该名女留学生逼迫她开门。

屋内居住的是一名19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和她的男友(同为19岁的韩国留学生)以及另一名23岁的中国女留学生。

凶犯入屋对4名学生共进行了多次强奸,而19岁的受害人和其男友在通过阳台逃离时坠楼,受害人当场死亡,其男友脊柱严重受伤。
这个吸毒成性的人渣,原本居无定所,流落街头,如今判决倒是衣食无忧!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天理?

惨案为何发生

当时舆论对此案进行了强烈质疑:在4对1的前提下,事件为何会发生?有些读者甚至怀疑媒体报道有误。

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我个人认为该案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留学生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反应失当。在被逼开门时,25岁的女留学生完全可以假装顺从并用中文提醒室友马上报警。

一旦凶犯进入屋内,她们的生还率就比较小了。犯罪学统计,在封闭室内遇抢劫或强奸的生还率近乎为零。当事人唯一的出路就是拼死反抗,但她们没有,如同一群待宰羔羊。

2、学校家长对孩子监管严重失职。两名同居的受害人刚满19岁,这么小的年龄就在校外租房,家长的监管责任确实缺失。许多家长将孩子送到海外后,只是一味地提供金钱保障而缺少对其日常生活的监管。受害者所居住的地区是贫困区,流浪汉和无业游民较多,如果学校能让家长和学生知道,惨剧可能会避免。

3、惨剧发生后的逃避和放弃。惨剧发生后,根据新州法律,受害人可以获得5万澳元赔偿以及免费的心理辅导,但受害者因为怕“丑”,竟然选择放弃。

留学生需要学习应对危机

近年,涉及留学生的案件在澳洲时有所闻,裸坠案后又有余璋案,新西兰也发生了李佳懿案。这些案件都告诫留学生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要合理应对,而不是一味顺从和放弃。

澳洲仍然是一个治安良好的国度,每年犯罪率调查也没有显示恶性案件显著增长。近年华人遇害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是华人居澳比例增加,留学生及家长不必因此过于恐慌。
据12月11日《Herald Sun》报道,澳洲监狱里还必须给犯人提供清洁隐私的热水澡设施,杂志书籍电视更不在话下,在一些包括杀人放火强奸犯在内的重囚犯所在的监狱里,纳税人还要给他们提供付费电视频道、付费电影台、索尼PlayStation电子游戏机等娱乐设施以更好地度过监狱里的时光!

不知道这种监狱生活是否可以达到真正改造罪犯,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对一些罪犯起不到应有的惩戒、震慑作用,如果长此以往下去,犯罪分子胆量越来越大,气焰越发嚣张,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社会治安的每况愈下、各类罪案的愈加猖獗也就不足为奇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