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日星期五

申请中国签证请留意最新变化 

   
  自即日起,持普通护照申请中国签证需要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资料页(即相片页)复印件,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2、从未到过中国大陆的人士,需提供除现持护照以外的另一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旧护照、驾照等。16周岁以下可免。  

  3、曾获发中国签证的人士,请提供最近一次中国签证和入境记录(入境章)的复印件。如已更换护照,还需提供原护照的资料页(即相片页)复印件。  

  4、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第一次申请赴华签证时,需同时提交原中国护照(如仍在有效期内,总领馆将对其履行注销手续后退还)、港澳特区护照或台湾旅行证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供中国出具的带有中文姓名的其他身份证明,如:出生证明、旧驾照等。请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  

  非第一次申请赴华签证,需按以上第3条办理。   

  5、非澳大利亚籍人士向我馆申请签证,除按上述第1-4条要求外,还必须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签证和入境记录,并向总领馆提供该签证及入境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来澳免签或持ETA、电子签证者,总领馆一般只要求提供来澳入境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人到澳移民局开具国际旅行记录(International Movement Record)或其他形式的证明,请予配合。  

  其他申请材料要求不变,具体请查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visaforchina.com.au。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2-9475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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