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亲生女儿判归领养父母 澳洲华人指法官种族歧视

据2010年6月2日中国新闻网援引《星岛日报》报道,女儿刚出生就被新州社会服务署强行拆散骨肉,大法官不久前把女童的抚养权判归领养父母,令早已加入澳洲籍的中国移民夫妇不平,女孩的父亲1日致电该报,指责法庭缺乏公义,他们作为澳洲公民,却不能抚养自己的亲生女儿,甚至享受不到与女儿见面的基本人权。

这位自上海移民澳洲的父亲否认他与来自广东的妻子不与法庭合作的说法。

他说,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期间,头五次他与妻子都出庭,只是后来大法官骂他“神经病”,他感到害怕,并认为大法官的态度已这样,表明不会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他们,故以后两次未到庭。

这名华裔男子批评政府强行拆散他们骨肉,大法官又把抚养权判给领养父母,没有人情味。

他解释说,女儿出生时被诊断出脑水肿(俗称大头病),医生要开刀,他们夫妇之所以不同意立即开刀,是因为女儿的头没有逐渐变大,而是逐渐变小,他们希望等一两周看是否自动消肿,才决定是否动手术,况且他上网查看过美国的权威资料,得知即使动手术,安插导管把脑脊髓液引到腹部,要长期吃抗生素,几年后还有可能阻塞,而且动手术有相当大危险,可能会损害孩子的大脑。外国一些医生并不主张做这种手术。

他们夫妇害怕医生把他们的女儿“弄死”才不同意立即做手术。

社会服务署这时出面干预,带走他们的女儿,并安排她做手术。

针对社会服务署指称他们虽要求探视女儿,但却拒绝在社会服务署人员监督之下进行,华裔父亲1日辩解道,政府部门要求夫妇见亲生女儿时,不能对女儿说他们是她的父母,他们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条件,父母见自己亲生女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基本的权利。

这位已到澳洲21年的华裔男子还说,大法官让他与妻子验DNA证明他们是女孩的父母亲,他们虽然认为荒唐,但仍照做。他多次强调,自己并非不与法庭合作,主要是被大法官骂他“神经病”才不再到法庭,并认为大法官歧视他们是亚洲人。大法官把他们已五年未见的女儿正式抚养权判归领养父母,实在是缺乏公义,他们连最基本的人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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