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5月9日新华网报道,最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澳大利亚邮政投递连锁店创立者与新南威尔士州总特许澳大利亚邮政投递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因误导邮政投递连锁店特许经营人而违反《特许经营行为守则》,使这宗让数百华人受骗的欺诈案尘埃落定。
澳大利亚邮政投递连锁店独立特许经营协会发言人科恩日前表示,全澳共有500多人受骗,其中一半以上是新南威尔士州的华人,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澳元。
邮政投递连锁店是一个以印刷和投递为业务的全国连锁经营,在2007年开始在悉尼推广,仅在悉尼市先后就有200多人加入,其中一半是华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华人受害者9日表示,由于邮政投递连锁店通过广告宣传,承诺给予1年多达16万澳元的高额回报,因此他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加盟了邮政投递连锁店,全职投入澳大利亚邮政投递连锁生意。但一年半过去了,他分文没挣,却损失了投资进去的15万多元澳币。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华裔商人也对记者说:“我被报纸上的澳大利亚邮政投递连锁店广告吸引了,投入了3.5万澳元的基金在这个连锁经营生意上,但付钱以后就根本没有任何回应了。当我要求退款时,却遭到拒绝。”
他气愤地说:“这很不公平,因为他们对我提供了有误导性的信息来让我购买这个连锁的特许经营权,但实际上根本没有为我介绍生意,我显然是上当受骗了。”他还说,澳大利亚邮政投递连锁生意的目标对准了华人族群,尤其是对澳大利亚法律政策和行业法规不熟悉的人群。
澳大利亚《特许经营行为守则》于1998年颁布,是根据1974年的《贸易惯例法》规定的行业守则。未能遵守此守则视为违反该法律。
邮政投递连锁店独立特许经营协会发言人科恩说:“事实表明,这种类型诈骗的受害者往往无法进行适当的法律咨询及诉讼。”他还强调只有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和澳大利亚证监会实行更有力的监管措施才能保护未来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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