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3月16日中国新闻网援引《澳洲日报》报道,近日,一名持457外劳签证的中国汽车喷漆工人得到雇主提名,打算申请移民签证,但移民官却以申请人无职业英文水平为理由拒绝批准申请。上诉案前不久有了结果,移民上诉审裁处判决维持移民官的决定。
据一般技术移民签证(GSM)规定,在1999年7月1日或以后的申请,申请人必须具备有雅思四科每科至少5分的英文水平。而本案的申请人X持457签证来澳做汽车喷漆工人已有5年,证据只证明他在2008年在英专上过20周的课,还曾在传译员的协助下上过1天职业卫生及安全认识课程。
X去年2月申请了雇主提名居留签证。移民官认为,X至提出申请当日,已在澳洲度过1764天,按道理应该能证明自己不断努力希望提高英文水平。但X入境三年后才尝试改善,修读20个星期课程。
2008年曾再次报读夜间英文课程,但2009年便没有再上。移民代理向上诉审裁处陈述称,X获提名的职业汽车喷漆工在移民紧缺职业名单(CSL)上;X是十分有经验,在澳洲难求,而且已在澳洲工作并居住了五年。移民代理认为,汽车喷漆工不需具备职业英语水平,因为他们只须和工友沟通,不像教师或护士,需要使用高程度英文。
但审裁处认为上述情况并不特殊。一般457签证是四年期,许多人都可得到续签,可以留在澳洲八年。而且汽车喷漆工的工作性质,也需要具备职业英文水平,所以判决维持移民官的决定,申请人的妻子及两名子女的移民申请也因此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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