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星期二

涉送“吉利钱”给市府官员 华裔夫妇被廉署建议检控


悉尼华裔家长为让他们的孩子进入精英学校而企图向教师行贿

据2009年7月7日《悉尼晨锋报》报道,新州廉政公署(ICAC)已建议对被指向市政厅官员行贿以图获加快审批超市建造计划的华裔夫妇提出检控。

廉署经过聆讯裁定,陈金华(音译,Jin Hau Chen)和孙玉玲(音译,Yu Ling Sun)今年三月向悉尼北岸Warringah市政厅两名官员总共600澳元的礼金涉嫌贿赂。

廉署专员科里普斯(Jerrold Cripps)建议新州公共检控署考虑对陈提出三项行贿检控,对孙提出两项相同的检控。

在今年五月进行的聆讯当中,这对华裔夫妇被指2008年在悉尼北部海滩区在一处物业上已花费超过150万澳元,希望开一家超市和肉店。他们承认今年稍早曾把总共塞有几百澳元的几个信封递放入Warringah市政厅两位正在检查该处物业的官员裤袋内。他们说,审批过程要花数月之久,他们面临巨大的贷款利息而没有收入。

陈金华被指在递交信封时说:“这只是一些吉利钱”。

科里普斯在聆讯期间,拒绝那种声称华人社区有一些成员可能不知在澳洲行赂属于违法行为的说法。

此前还有两项聆讯调查的行贿案件涉及华人,其中包括一对华裔夫妇为让他们的孩子进入精英学校而企图向教师行贿。

科里普斯当时说,这对夫妇知道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他说:“我拒绝在上两宗案件中那种指称‘这类行为在中国很普遍,因此人们来到澳洲时做同样的事情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托词。坦率地说,在这宗案件中我也拒绝这种借口。”“指称他们到澳洲来仍把这种行贿文化带到这里来,对澳洲社会其他不这样做的华人是不公平的。”

辩护律师称,这对华人夫妇英语能力差,而且只受过高中教育,请廉署在最后报告中考虑这些情况。

科里普斯承认,这对夫妇与廉署调查官员配合。这次调查包括偷录对话和市政厅官员充当廉署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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