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

维州家长需自行为就读公立学校子女买保险


PARENTS may be asked to pay insurance levies for their children amid confusion over liability for accidents on school grounds and at camps.

据2009年3月23日《Herald Sun》报道,维州教育厅已向各中小学发出指引通知,公立学校将不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以及个人财产提供保险。家长需自行为子女购买私人保险。

由于学校教职员工疏忽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校方只负责赔偿医疗和交通等费用。

学校也告诫家长尽量不要让子女携带诸如iPod,手机,计算器等贵重物品进入校园以免遗失。如果这些贵重物品在学校遗失、被盗,校方除了报警外,不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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