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赴澳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10月10日起执行新规定


2008年10月8日新华网报道,澳大利亚政府近期加强了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机进入澳大利亚的航空保安措施,要求从今年10月10日起,所有从中国飞往澳大利亚的旅客,执行澳大利亚政府有关限制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机的严格措施。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规定,只有以下4类液态物品可以随身带往澳大利亚:一是旅客在候机楼隔离区内购买的,且只能在登机口提取的免税液态物品;二是飞机上出售的或者提供的液态物品;三是旅客过安检时允许携带的液态物品,其包装应满足单体容积不超过100毫升,且置于周长不超过80厘米(容积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四是豁免的婴儿乳品或病人的液态药品。除此之外,其它液态物品禁止带上飞机。

据悉,为方便赴澳旅客便利出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中国民航局对各机场及航空公司提出要求:一是航空公司在售票及办理值机手续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在值机柜台及登机口设立告示,及时将澳方要求的保安措施告知旅客,并请旅客予以配合;二是航空公司负责在登机口对旅客手提行李实施二次抽检,并设立液态物品自弃箱,请相关机场配合;三是机场免税店在销售赴澳旅客免税液态物品时,除按要求包装外,还须送至旅客所乘航班的登机口,待旅客登机时领取。

广州白云机场特别提醒赴澳旅客,从10月10日起乘机时请关注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相关新规定,以免给旅行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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