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5日星期四

移民部悉尼办公室高级官员收受贿赂被判刑


2008年6月5日《悉尼晨锋报》报道, 澳洲移民部悉尼办公室一名第二高阶的移民官员因收受贿赂为110名来自中国的非法移民申请大开绿灯而被判入狱18个月监禁,9个月内不得假释。

1996到2000年期间,69岁的高级移民官David John Moon在明知许多申请不符合移民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审批出110个移民申请,并从中收受贿赂,包括全家免费海外度假,商务舱机票等

这些非法移民来自40个中国家庭,他们向David Moon的华裔同谋助理George Ling分别支付了$10,000至$104,000元不等的金钱贿赂,George Ling随后向被告提供了免费海外旅行,包括他携带家人去纽约,洛杉矶,拉斯维加斯和香港等地度假旅游,总值大约在$120,000元左右。被告于是对这 些移民申请大开绿灯,一些申请今天提出,第二天就会得到被告的批准。

后来George Ling取出$384,000元携款潜逃海外,2006年3月被引渡回澳洲,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对他的判决将于明天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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